close

看了書以後開始想一個問題,如果要拍成電影該怎麼拍?
我覺得是無法拍出來的。因為要照劇情走一定會變成SM片,而且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角色全是12-15歲的小孩,一定會犯兒童色情的大忌。
所以帕索里尼在電影裡似乎很刻意地想把重點轉到場面調度跟主角們的對談上面,對於劇情只是輕描淡寫帶過。但就算如此,還是成為許多國家禁演的片子,甚至為自己帶來殺身之禍。

我只能說我驚嘆於作者薩德的想像力,也好奇他是在什麼心境下寫成這本書的。羅蘭巴特給他的評價等同普魯斯特(我應該不會去看後者的作品,那部"追憶似水年華"令人望之卻步),西蒙波娃說他是偉大的作家。這部1785年寫的作品,到現在200多年後的A片就算情節再重也還是沒能脫出他的想像範圍,大概可以算是一部辭典了。
書名說是120天,其實是150天。前120天是分成四個月(11月到2月),每個月由一個故事員負責說150個情慾故事,從簡單情慾到複雜情慾到罪惡情慾到最後的謀殺性情慾,所以共600則故事。那多出的30天(3月)是在幹什麼?殺人。而每天講故事的架構是參考薄迦丘的十日談。
簡單情慾雖然說是"簡單",但其實一點也不簡單。這部份是他唯一完成的篇章,其他三篇都是只列出大綱而已。看完這篇應該就已經可以瞭解為甚麼會有肛交,灌腸,鞭打,亂倫,老人,幼童,嘔吐,糞尿等等A片形式。他很多故事加入了褻瀆宗教的元素,比方說在教堂手淫,或是褻瀆聖杯聖餅等物品,而故事中的許多"浪蕩子"身份也都是神職人員。或許這是風俗不同的地方吧,當時的宗教在社會影響力應該比現在強得多,而同樣宗教在西方影響力也勝於在中國,所以這些在我看起來覺得沒什麼了不起的東西或許在當時背景來說反道德程度不亞於他的食糞等情結。
最後一篇是我看得最痛苦的。因為殺人的情結實在是有點過頭。這部份拿去拍虐殺的恐怖片應該可以拍個上百部吧。

先條列式寫好了,有空再補。
- 書中人物對於後門的愛好遠勝於陰道。對男性的愛好勝於女性。或許跟背景設定有關,就是主人翁們都是罪大惡極經驗無數的人,越是非正常的情慾越能挑動他們的刺激。
- 對於女性非常貶低。對乳房的評價是只能拿來擦屁股。在第四章乳房只是進行虐待時割掉的東西而已。
- 論述是:[窮人有偷盜搶劫的權利,富人也有拒絕施捨的權利,甚至該進一部剝削掠奪窮人。] 這是明顯的詭辯,但呼應整本書的架構。主人翁純為享樂,因此殺人搶劫可以帶來快感則為之,骯髒噁心發臭的人事物若能帶來快感則為之。行事只在於滿足慾望造成勃起。
- 對宗教反感至極。
- 殺光童男童女是我最無法理解的。雖然架構設定他們是性奴,但最後剩下16個人活著,卻沒有剩下任何青年,不知是何種心態。或許也是為了更突顯反對一般社會價值對兒童的"美"的喜愛或者同情心。
- 其他人也提過的,故事人物沒有人自殺很怪。(電影裡倒是有一個) 或許這就和納粹屠殺時猶太人沒反抗一樣,高壓恐怖統治,加上是循序漸近漸漸加重,可能如此讓人失去反抗能力。

這是一本奇書吧。要拋去既有的常理,道德,同情心,才有辦法看下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ilw4e 的頭像
    ilw4e

    ilw4e@yahoo.com.tw

    ilw4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