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不少不合時宜的法律,很多要修改時碰到的抗拒力道都很強。

追根究柢就是很多人對法律的觀念還停留在以眼還眼的過時報復思想,認為法律就是要復仇處罰用的。但在一個文明社會的法律主要目的應該是維持秩序不是用來報私仇的。

記得預官新訓的時候那些班長說他們覺得預官好帶,因為事情都可以用溝通的,不像帶一般兵就是得高壓用罵的。看得出分別在哪了嗎?簡單說願意用腦思考願意溝通的人不需要甚麼嚴刑峻法,他們可以自己判斷是非對錯,錯了也知道怎樣檢討改正。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純粹的命令與處罰,這種威權方式是用來方便管理不肯用腦的人,也就是等於把人當動物管。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一般兵都是蠢蛋,畢竟裡面是各種人都混雜。但當群體中教育程度低、不肯思考的人比例高的時候,管理者就被迫得用高壓的方式來方便管理。

所以法規該怎麼走,思考的方向應該是:台灣多數人的教育跟公民水平是比較接近動物還是比較接近能理性思考的人類?客觀講,台灣大學教育普及率高得嚇人,這種教育水準下還死守著一些過時的法令,不就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嗎?講通姦罪吧,實務上法官都消極不肯判的,因為還用這種只存在伊斯蘭世界的法律來定罪根本是文明國家的恥辱。死刑也是很多法官消極規避的,記得之前看過文章,花在死刑犯身上的成本遠高於無期徒刑。為什麼?因為成本不是只有吃住,死刑成本也不是那顆子彈或是藥劑。為了確定死刑定罪,通常官司是幾十年不斷發還更審非常上訴,這些法院跟律師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可能開幾十次庭就是為了把一個人確認死刑罪名,是否值得?死刑最主要就只是滿足"報復"心態,但一開始就講了,報復性的法律是古代過時的東西。真的都要從報復考量,那可以改成以後車禍你被人撞了,你就可以合法開車撞回去報仇,試問這樣的法律會比較符合社會需求嗎?

當然還有一個可能,就是教育水平雖高可是不願思考的人還是占多數。那這就是教育的問題了,台灣從小的教育似乎都是在養成服從性,不能去質疑老師,乖乖聽話接受威權,那這種教育培養出來的人的確還是接近動物性格,那會有推崇高壓推崇各種嚴格法規管理的行為就不讓人意外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lw4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