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查了一些資料就來整理一下。妨害名譽這個是司改會提出要除刑但是還沒修法的東西,既蠢又無聊,但還沒除罪前還是很有機會碰到,尤其是網路罵人。

首先被告的時候應該都很緊張,因為很少有人有被告的經驗,所以先講個來龍去脈跟制式流程,看完就知道很平常不用擔心。

通常會被告這個就是你現實或網路上罵人,人家知道你是誰,或是知道你的IP或網路ID,他把畫面印下來拿到警察局,警察就只好受理然後開始調查。因為現在輕罪通常不能跟網站調IP資料,但警察會去跟電信業者查IP(算有點鑽漏洞),總之如果是用固網或手機網路通常用IP還是可以找到你。

然後呢?就開始跑流程了。第一步,警察會先把你找去問話,通常就是問些很單純的事實問題,像ID是不是你的,文字是不是你寫的,就是人事時地物這些東西,因為要調查一個人可能犯罪至少這些東西要先確定是對的。客觀的資料都照實講就好,主觀是不是罵人的地方才是你要爭辯之處。

第二步,警察問完以後會把資料交給檢察官,檢察官會開偵查庭把兩邊叫去然後重問一次,當然警察問過的他可能跟你確認一下就可以加速流程。總之問完檢察官常會問要不要和解,不和解他再決定要不要起訴,如果不起訴到時候就等收不起訴書,起訴的話通常是簡易判決,就是直接資料都丟給法官裁決,雙方不用出庭。

好,重點來了,如果你是被告你就要了解各方的立場來選擇對策。法庭可以看成賽局,沒有必勝或必敗,很多是機率跟期望值的問題,就算你的情況可能過去從來沒起訴,你只能說沒事的機率很高,但你如果運氣超不好碰到奇葩的檢察官加法官組合最後還是有定罪的可能。

第一件事就是跑這些地方很麻煩,可不可以不去?要簡單說就是警局可以不去,偵查庭必須要到。警局如果太遠你電話可以問警察可不可以移到你的區域,不然人不到也沒差,因為警察問的東西檢察官一樣會問,可以想像警察就是檢察官的手下打雜的先幫他整理資料。但是偵查庭因為是讓檢察官決定起不起訴你的地方,所以這個不到很有可能吃虧,但像原告如果是訟棍常常偵查庭就不會到。

接著你要看自己罵的內容跟對象是有解釋空間還是沒有。如果是指名道姓說"王小明你是智障王八蛋"那大概沒甚麼爭辯的空間。常見的辯解方向有"對事不對人,不是在罵他"、"基於公眾利益的評論(尤其是對方是政治人物時)"、"針對的是帳號,與現實本人無連結"等等。至於是不是怎樣辯解就有效?上面講了,這是機率問題,越能自圓其說不起訴自然機率越高,但沒有一定。

再來,最好摸清楚各方的心態是如何。比方說你可以分析原告的心態,他是要錢?要面子?要賭一口氣?還是訟棍騙和解?如果是要錢的那他當然很想談和解;如果是要面子的,你一句道歉可能可以替你省很多事;只是賭氣的可能死不和解,也不要你的錢,寧願你被易科罰款;訟棍嘛,就是要賭你嫌麻煩去跟他和解。簡單說你知道對方求的是甚麼你就知道和不和解的談判關鍵在哪,比方說政治人物告人通常是為面子,你事情鬧大他更難看,那口頭軟一點可能就可以幫你省很多事。

再來,不要把檢察官、法官當成是"幫你主持正義"的人。基本上這種小CASE他們心態就是覺得在浪費他時間,檢察官通常就是機掰態度,要嘛兇原告要嘛兇被告,反正威逼利誘希望你們和解他可以省事。所以這時候你就要自己分析了,如果你的情況你認為很明顯就算起訴法官也不會定罪的,檢察官兇你也不必甩他,因為他絕不想要拿一個無罪機率高的案子去賭自己的勝訴率,這跟他的績效相關的。所以他偵查庭演戲兇給雙方看,事後回去看一看還是要照客觀事實分析起訴自己贏的機率高不高,不高他還是不會起訴。

好,那要不要和解呢?首先妨害名譽刑事部分嚴重的大概是幾萬塊,輕微的幾千塊(因為通常是判拘役,一天=1000,所以如果判你30天就是3萬),更高的通常只有在政治人物互告或雙方都是名人的例子民事會有幾十萬上百萬的賠償。所以對方要的和解金最基本的要低於被判刑的易科罰金你才會選擇和解吧。那怎樣是合理的和解金呢?這可以用前面說的賽局跟期望值來算。我們假設今天你的CASE之前類似的罰款大概2萬,被起訴機率50%,法官定罪機率50%,那就是說你有50%*50%=25%的機會被判有罪,所以你的期望值是-5000。所以和解金高於5000你就不會想和解,反過來說低於5000則可以考慮。也許你是風險極度趨避者,願意提高一點8000以下都接受,那是個人選擇。當然機率數字可能沒辦法抓這麼準確,但大概可以估計一下來幫助決策。

簡單說就是了解訴訟流程,多做功課,不要把官司當成是非對錯的判定,而是當成棋局或賽局來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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