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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非常喜歡上周末去台南的旅遊,事先沒有計畫,一半的時間自己亂晃,一半的時間和新認識的陌生人一起逛。不知道會遇到甚麼人,不知道會聊甚麼東西,聽別人的故事,突然覺得可惜沒有多問些有趣的故事。做許多事都是一時衝動,想到要吃甚麼馬上回頭搭公車去吃,看到奇怪的建築就繞過去看。希望能常有這種旅行,只是要認識能一起玩的人這倒是可遇不可求。

2.
我需要甚麼東西?在統聯上看到"愛情對白(Copie conforme)",腦中突然浮現這個問題,看著螢幕上各種東西我一直問自己。
房子?投資考慮,自用的話感覺租的還能一直換。
車子?養車沒意義,大多數時間開車反而不方便。
衣服?不想要昂貴的衣服,我覺得大多數便宜的衣服比名貴的名牌衣更好看。
小時候想說我要3000萬,這樣可以靠2%利息過一輩子,但如果投資股票年報酬有8%,那也許800萬就夠了。那如果我上述東西都不需要,也許我500萬就能過一輩子了,好像突然沒甚麼壓力了。
其實這部電影內容跟上述毫無關係,講的一個點是藝術品的複製品和原作同樣有價值。怎麼衡量藝術品的價值?古老?展示在美術館?"美"?如果一個贗品和真跡難以分別,那在藝術美學上他們又有甚麼差別呢?

3.
遇到一個大姊說她的自助旅行方是,就是玩到身上沒錢了才回國,聽了覺得超棒!就帶一筆錢,在有限資金下盡量玩,自己都不知道會玩多久,多有趣。

4.
統計歸納是荒謬的,金融市場有趣之處便在於其不可預測性。
因此法律是可笑的,法官審案時依據"判例"是荒唐的,沒有兩件案子是一樣的,又怎能用其他案子當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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